商务部:对原产于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立案 2019-03-29 获悉,8月29日,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60号公告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,对原产于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。 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: 来源:商务部 (整理/ 吴桂真) 上一篇:商务部:美2000亿美元征税受伤害企业中50%为外资企业 下一篇:商务部:中方将美方对进口光伏产品最高加征30%关税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